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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樊崇义:《法律援助法》的亮点与实施


编者按

为及时宣传我国法律援助法的立法进步及制度规定,推动中美两国法律援助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推动我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实施,经中国政法大学批准,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美国纽约大学美亚法研究所联合举办“中美法律援助制度:比较与借鉴”学术研讨会。

2021年11月19日,研讨会的第一环节“中美刑事法律援助制度比较与借鉴”,如期举办。

以下是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在研讨会上的开幕致辞,整理刊发以飨大家!


发言人介绍




樊崇义

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名誉院长

教授、博士生导师



尊敬的柏恩敬先生,魏梦欣主任以及与会的各位同仁,

大家好!同各位见面非常高兴!中国政法大学与纽约大学亚美法研究所有着长期的交流历史。其中,法大的三项制度、证据规则、反恐法等研究项目都在纽约大学教授的支持和帮助下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因此今天真的很高兴能同与会的各位专家学者进行深入交流。同时,此次视频交流时间是在中美两国元首视频会晤后的第三天,会议背景宏伟、意义重大!

中国的《法律援助法》已于今年8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生效。在《法律援助法》生效之前举行这样的交流会,对推进我国《法律援助法》的实施,必将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回顾我国“法援”立法进程,从国务院于2003年出台《法律援助工作条例》到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法律援助法》,我认为这标志着我国法律援助工作正式进入“国家法时代”,这一重大变化是值得庆贺的!

《法律援助法》的亮点有很多,反映了我国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发展与进步;但同时,立法的进步也对我国的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还需要清楚地看到,我国法律援助工作距时代发展下的要求,距人民群众的需要还有很大差距。我将其称之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发展中的“短板”,例如:

1. 对《法律援助法》知识的普及和实施,以及对《法律援助法》和社会公平正义二者关系的认识仍不到位。

2. 对“法援工作”的理论研究远远不够,尤其是它深刻的理论基础、文化基础尚有待深入挖掘。

3. 对《法律援助法》的基本定位、定性和内涵的宣传普及不够,远没有达到为社会公众人人皆知的程度。

4. 虽然立法已经对法律援助中的机构、人员、经费、程序保障等一系列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这些问题仍待在《法律援助法》生效后的实践中去检验和证明,并创造经验加以落实。

5. 目前法律援助工作在东部地区与西部地区,城市和乡镇之间仍然存在着明显差距。

6. 虽然立法对法律援助辩护与委托辩护的关系有所规定,但实践中二者常常发生冲突,应当如何解决?

7. 尽管《法律援助法》对律师法律援助义务的履行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一些律师,尤其是大律师,不愿干、不想干、不真干的“三不”现象时有发生。其根本问题在于法律援助的补贴过低,无法给法援律师提供足够的动力支持。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十分愿意学习并借鉴美国的有益做法和经验,并结合中国实际情况加以宣传和落实。预祝此次交流取得圆满成功,并希望今后能有更多的交流学习机会,为推进我国全面依法治国取得更大成就贡献力量。

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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